《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法治效应。但从深入分析近年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原因看,都可以找到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的“痕迹”“影子”,加之处在信息网络日渐发达的时代,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越来越高,对生产安全的期待与诉求越来越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在这种前提背景下,全国人大、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历时两年多时间,多方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国际上成熟的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平衡各个方面利益,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完善。2014年8月31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3号主席令,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安全生产法》,对指导和规范我县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增强法制意识,切实在抓好学习宣传上见实效
这次《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出台,认真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打非治违”和“重典治乱”的时代要求,亮点鲜明,力度有加。抓好学习宣传是安监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确保新《安全生产法》顺利实施的关键一环,更是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和各级党政部门依法治安的重要保证。结合我县实际,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就是要做到“七个一”,并持续抓下去,全面形成“人人想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成立一个领导机构。由县政府安办主任任组长,县公安、交通、建设、经信、商务、文旅等11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宣贯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二)制发一套宣贯方案。拟制下发《双流县关于深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节点、明确宣传要点、强化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各镇(街道)、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宣贯措施,迅速掀起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确保宣贯工作落实到位。
(三)召开一次学习座谈。组织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进行集中学习座谈,突出新旧《安全生产法》的对比学习,突出领会修改、增加的内容,讨论交流本系统、本辖区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措施办法。
(四)策划一组媒体发布。在双流报、双流县电视台分别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同时做好县域内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动态的新闻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
(五)印发一批宣贯资料。在购买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读本的同时,印制一批宣贯辅导资料,并分发到县“四套”班子成员和县级部门、镇(街道)、园区、县属国有投资公司、村(社区)的负责人(含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手中,确保宣贯工作保障到位。
(六)组织一堂宣讲报告。在县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宣讲新《安全生产法》之后邀请专家,分片区深入各镇(街道)、重点企业进行巡回宣讲报告,确保宣讲活动起到实际效果,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七)举办一期专题培训。首先对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为安全、保安全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其次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组织培训,强化履职尽责和按章办事的法制意识。
二、强化主动自觉,切实在坚守安全红线上见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要始终把这条红线深刻在头脑思维里、深入到自觉行动中、深化到转变作风上,牢固树立“人民生命高于天”的理念,将安全生产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来对待,坚决做到认识清醒、绝不含糊,安全发展、绝不冒险,守住“红线”、绝不超越。
(一)一切谋划层面,必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是最基本的社会伦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没有一点代价,但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要的是人民得实惠的发展,不要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发展;要的是人民更幸福的发展,不要损害健康损害生命的发展。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所以,一切谋划层面,坚守安全红线,不管是宏观、微观也好,主观、客观也好,还是党政系统、企业本身也好,都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让生命存在,坚决不能把生命当儿戏,无视生命,想当然就当然,拍脑袋决策,遇到问题绕着走。
(二)一切生产活动,必须敬畏生命、生命至上。事实一再证明,再高的GDP,再大的政绩,再好的效益,也无法弥补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有道是,现在的人伤不起、死不起,对于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怎么要求都不算严,怎么抓都不为过。所以,一切生产活动,坚守安全红线,就是要摆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敬畏生命,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涉及安全的每项防范工作做细做实,把涉及安全的每项制度规定落到一线操作层面和从业人员,不出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必须安全,绝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放松安全生产、忽视生产安全,因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事关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
(三)一切监管工作,必须高度负责、严防死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职责。我们有理由相信,生产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监管到位是做好事故防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一切监管工作,坚守安全红线,就是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以严防死守的决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五个全覆盖”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坚持深入一线,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到事故多发地、易发地监察执法、彻查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动态的安全监管,用最真的心思、尽最大的努力、下最狠的功夫去消除可能诱发安全事故的各种不利因素,实现防于未然、止于未萌。
三、着力安全发展,切实在推进改革创新上见实效
改革创新,是时代的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是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理顺关系、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创新推动、狠抓落实”为基本思路,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入手,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双流开启新征程、再创新辉煌、实现新跨越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我县已经率先出台了《双流县关于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实施意见》、《双流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等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各级的安全生产职责工作,根本的在于按照综合监管、直接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分工抓好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统起来,分管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抓起来,安监系统的工作人员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位,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积极探索分片区综合执法的方法路子。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起草出台《双流县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企业在确保生产安全方面要做到人员机构到位、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制度坚持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并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每个操作人员,让安全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原则,结合《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起草出台《双流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双流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扎实推进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
(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着眼我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修订完善《双流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实施方案》,分片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设施,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及时响应,高效妥善处置。
(五)全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涉及安全社区建设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要继续按照“主观与客观结合、有形与无形结合、亮点与特点结合、建档与归档结合、推进与促进结合”的基本思路,强化部门、镇(街道)联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调全员参与,着力挖掘和打造特色亮点,适时总结推广安全社区建设经验做法,并确保2016年前全域建成全国安全社社区。
四、坚持较真逗硬,切实在加强督查检查上见实效
(一)督查检查“全覆盖”。这强调的是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部门联合,综合执法力量,深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用接待、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式,切实把督查检查的视线和触角延伸到每个片区、每个行业、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黑点,真正实现全覆盖,为准确了解和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动态提供第一手材料。
(二)督查检查“零容忍”。这强调的是工作态度。要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举一反三;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防止侥幸心理,酿成大祸。对于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苗头隐患,要做到态度上鲜明、行动上果断、处置上严格,坚决杜绝“查出隐患一罚了之、停产整顿一停了之、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一挂了之、有关会议一开了之、事故通报一发了之”的现象。所有重大隐患或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让思想麻痹和心存侥幸的企业和责任人受到教育和警醒,真正达到“一处有隐患、一地有事故,全县受教育、全民受震动”的目的。
(三)督查检查“严追责”。这强调的是工作责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督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严罚重处,让非法违法肇事企业和责任人付出沉痛代价,切实发挥“提高违法成本、威慑违规行为”的作用。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双流县安全生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县政府安办在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园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对履职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因此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在评先评优方面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并目标考核作降档处理;对掌握的失职渎职线索一律移交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工作,不想听哭声和骂声,只希望有更多的掌声和笑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没有懈怠应付、只有加力加劲。这是共识所在,也是使命所系,那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昂扬的精神状态、顽强的工作劲头、明显的实际成效,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守护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排头兵”,为持续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解读人:双流县安监局 文翼
电话:858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