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方案》起草背景
根据2018年7月16日全区城市安全工作会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安全工作,压紧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园区的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安全监管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每月定期召开城市安全工作会,区安监局结合《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议事规则》,起草了《制度》和《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镇(街道)、园区、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制度》主要内容
《制度》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联席会议职责任务,共4项:
一是听取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二是分析研究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突出问题,制定解决城市安全热点、难点问题措施办法。
三是安排部署阶段性城市安全重点工作。
四是研究确定报请区委、区政府决策的有关事项。
第二部分,联席会议组成,具体内容为: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安委会主任担任召集人,会议议题牵头部门的分管区领导担任副召集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协助分管安全工作区领导)和区政府安办主任担任;执行主任由当月会议议题牵头部门的分管区领导担任。
联席会议参会单位由会议议题牵头部门根据待议事项确定。
第三部分,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牵头部门职责。
1.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共5项:
一是负责收集全区各行业领域城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
二是负责拟制印发会议通知、会议纪要;
三是负责督促会议牵头部门做好会务工作;
四是负责会同区委政府督查室督办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五是负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会议牵头部门职责,共3项:
一是负责汇报本行业领域涉及城市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提出工作建议;
二是负责会议承办工作;
三是负责牵头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按要求上报推动落实情况。
第四部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共5项:
一是联席会议由议题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会议主持人原则上由会议议题牵头部门的分管区领导担任;
二是联席会议采取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16日召开,议题采用“1+N”模式(“1”即“一月一主题”,“N”即“涉及城市安全须抓紧研究解决的问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会议议题牵头部门具体承办;
三是联席会议议程、待议事项须经分管区领导会前审定;
四是联席会议按照“报告上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研究本次会议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城市安全重点工作”的程序进行;
五是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办。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具体为: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园区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做好城市安全工作,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第二部分,会议时间。原则上每月16日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部分,会议议题。
采用“1+N”模式。“1”即“一月一主题”,并确定1个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会议议题牵头部门,提交本行业领域涉及城市安全的议题进行研究;“N”即涉及城市安全必须抓紧研究解决的问题。区政府安办拟定了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的每月会议主题,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具体内容详见《方案》的附件。
第四部分,相关要求。从会议组织、议程、纪要、督查督办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会议组织。由议题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会议主持人原则上由议题牵头部门的分管区领导担任。
二是会议议程。按照“报告上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研究本次会议待议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城市安全重点工作”的程序进行。
三是会议纪要。会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安监局)形成会议纪要,报审同意后印发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实施。
四是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安监局)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解读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朱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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