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按照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区委十三届第49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双委督〔2017〕49号)文件要求,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物流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会。区安监局副局长何洪林主持会议,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及相关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前期物流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了总结。区安监局对安全隐患较大的9家物流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5份,对1家物流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全区100余家物流企业开展了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发现消防隐患200余处,下达消防隐患整改指令100余份。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对行业领域或辖区内物流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
会议要求,一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摸清全区物流企业中有营业执照而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移交区交通局,并配合相关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对既无营业执照又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物流企业进行整治;二是区交通局牵头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物流企业进行整治;三是区综合执法局要配合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对物流企业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四是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对全区物流企业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整治;五是相关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的物流企业进行再排查,对于既无营业执照又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三无”企业整治要求,实行断水、断电、限期搬离。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物流企业隐患问题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整治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苗头。各单位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紧对物流企业的整治,在11月17日前将完成整治工作并报送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