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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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小事”可能酿成大祸,请对照自查!(第32期)

来源:     阅读次数:3     发布时间: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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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不少企业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问题虽小,但风险不小,现将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曝光,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小问题拖成大事故。


单位名称

环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空港三路979号。

问题隐患1

锅炉房可燃气体报警器无备用电源。

标准规范依据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2025)第5.5.10.1规定:“控制器及外接电源箱(如具有)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控制器及外接电源箱(如具有)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主、备电源均应有过流保护措施”。

风险提示

可燃气体报警器需保持连续不间断工作,未配备备用电源时,主电源一旦中断,报警器将立即停止运行,丧失监控功能。在此期间如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无法发出预警信号,泄漏事故无法被及时发现,增加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

处置情况

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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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2

储气罐压力表未设置最高压力红线。

标准规范依据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第9.2.1.2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检定,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检定日期。压力表检定后应当加铅封”。

风险提示

储气罐压力表未设置最高压力红线,导致操作人员失去了最直观的超压视觉警示,无法及时判断罐内压力是否已接近或超过安全限值。一旦超压运行,罐体可能因承受不住内部压力而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飞溅的罐体碎片可造成现场人员重伤或死亡。

处置情况


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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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成都川江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腾飞三路488号。

问题隐患

现场叉车未安装阻火器。

标准规范依据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第6.4.7条规定:“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装设火星熄灭器(阻火器)”。《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AQ 4232-2013)第9.7规定:“出入存在可燃塑料粉尘场所的车辆应安装阻火器”。《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 4228-2012)第10.12规定:“出入存在可燃木粉尘场所的车辆应安装阻火器”。

风险提示

叉车运行时排气管温度极高,未安装阻火器时,废气中的火星会直接喷出。在建材企业(如木材加工、粉尘较多的车间),这些火星足以引燃悬浮的粉尘云或堆积的粉尘,引发粉尘爆炸或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重大损失。

处置情况

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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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四川东誉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空港一路二段188号。

问题隐患1

乙炔气瓶使用铁链作为防倾倒措施。

标准规范依据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GB 12158-2024)第4.2.3.7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不应使用金属链”。

风险提示

乙炔气瓶用铁链防倾倒,铁链与钢瓶碰撞摩擦会产生机械火花或静电火花,一旦气体泄漏,极易直接引爆乙炔,造成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

处置情况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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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2

车间二楼作业平台无踢脚板。

标准规范依据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第4.1.2条规定:“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风险提示

二楼作业平台边缘未设置踢脚板,平台上的工具、零部件及物料便缺少有效阻挡,在操作不慎时可能从边缘掉落,可能导致下方人员被砸伤甚至死亡;同时楼下生产设备也可能被砸损,若涉及易燃易爆、带电或高温设备,还可能诱发泄漏、火灾、爆炸等次生事故。

处置情况

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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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成都紫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空港三路993号。

问题隐患

污水井处未设置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

地方政府规章依据

《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新”。

风险提示

污水井未设置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无法识别井内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甲烷等)及缺氧风险,极易盲目进入作业,吸入后昏厥、中毒窒息甚至死亡;事故发生后,后续人员因不知风险而盲目施救,还会导致伤亡进一步扩大。

处置情况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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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四川云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西航港大道中四段1499号。

问题隐患1

车间一出口处无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标准规范依据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1.8条规定:“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1.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风险提示

车间出口未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人员无法在浓烟、断电环境中快速辨识逃生方向,极易误入死胡同、危险区域或错过最佳逃生时机,导致中毒、窒息、烧伤甚至死亡。

处置情况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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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2

动力柜处无“当心触电”警示标志。

标准规范依据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附录C.1规定了警告标志的图形标志、名称及设置范围和地点:“1-07.有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电室、配电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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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动力柜处未设置“当心触电”警示标志,会导致非专业人员、外来人员或检修人员难以识别柜体及线路的带电风险,可能误触带电部位、误操作开关或打开柜门,引发触电、电弧灼伤、高处坠落等伤害,严重时造成人员死亡。

处置情况

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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