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盏不亮的灯、一条老化的电线、一扇被堵死的逃生门……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近期,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曝光,望各生产经营单位举一反三、对照排查、主动整改,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单位名称:成都昕朗空调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单位地址:北海路99号。
问题隐患1:车间门口配电箱未跨接,孔洞未封堵。
标准规范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5.1.1条规定:“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2018)第6.1.21条规定:“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风险提示:配电箱未跨接,漏电时电流无法导入大地,漏电保护器无法跳闸切断电源,将导致金属外壳长时间带电,增大人员触电伤亡风险;孔洞未封堵,不仅易因小动物侵入引发短路起火,更会使火场中的有毒烟气与明火通过孔洞向其他区域蔓延,导致火灾扩大化,加重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处置情况: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问题隐患2: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过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风险提示: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过滤材料中的触媒性能衰减,过滤效率显著下降,无法有效滤除一氧化碳等有毒烟气。火灾中使用者佩戴该呼吸器吸入有毒烟气后,可能因防护功能丧失导致中毒或窒息,增加人员伤亡风险。
处置情况: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单位名称:北宸培训学校。
单位地址:航鹰东路616号。
问题隐患:安全出口上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风险提示:安全出口是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上锁后直接封闭了逃生通路。火灾紧急情况下,人员无法通过该出口及时撤离,可能造成人员被困火场,延误疏散时机,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处置情况: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单位名称:双流区嘉润汇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航鹰东路翰林公寓。
问题隐患1:应急照明灯失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风险提示:火灾发生时,烟雾迅速遮挡光线,普通照明方式会因电力中断而失效,应急照明灯能帮助被困人员在浓烟和黑暗中辨认方向。若应急照明灯失效,极易导致被困人员惊慌失措,发生踩踏事故或误入危险区域(如电梯井、火势蔓延区等)。
处置情况: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问题隐患2: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失效。
法律及标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4.1条规定:“防火门、防火窗应具有自动关闭的功能,在关闭后应具有烟密闭的性能”。
风险提示:闭门器是确保防火门自动关闭的关键部件,闭门器失效后,防火门无法在火灾时闭合,不能有效阻隔火势与有毒烟气。烟气将通过防火门向外扩散,加速火势蔓延,疏散通道被高温烟气封堵,直接威胁人员疏散安全,增加事故扩大的风险。
处置情况: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单位名称: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物联西街88号。
问题隐患:防爆柜(化学品安全柜)未保持通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风险提示:防爆柜内储存的化学品易挥发出可燃气体,若未能进行有效排风,可燃气体将在柜内积聚,遇静电火花或电气火花等火源时,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对操作人员及周边设施构成严重威胁。
处置情况: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单位名称:成都博成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西航港大道中四段406号。
问题隐患1:危废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风险提示:危废间中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会释放可燃气体,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则无法对可燃气体进行实时监测。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因无报警提示,人员无法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遇点火源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处置情况: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问题隐患2:可燃气体报警器无备用电源。
标准规范依据:《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16808-2025)第5.5.10.1规定:“控制器及外接电源箱(如具有)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控制器及外接电源箱(如具有)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主、备电源均应有过流保护措施。”。
风险提示:可燃气体报警器需保持连续不间断工作,未配备备用电源时,主电源一旦中断,报警器将立即停止运行,丧失监控功能。在此期间如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无法发出预警信号,泄漏事故无法被及时发现,增加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
处置情况:已整改。
现场隐患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