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
如何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多地因地制宜,通过【黄牌】警示、清单化攻坚、分级防控实现整改闭环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对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明确要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近段时间,多地因地制宜,或出台隐患闭环管理实施方案实行“挂牌”警示,或开展清单化隐患查治攻坚,或通过五色风险防控进行动态监管,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黄牌”亮相警示
纳入考评压实责任
“终于把这个‘黄牌’摘掉了,心里真是松了一大口气。”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蛟龙工业港片区一家企业负责人在完成摘牌后感慨道。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双流区抓住市场主体这个关键,出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实施方案,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部门和镇街(园区)监督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区级总台账、行业分台账、属地总台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亮剑执法外,采取贴挂“黄牌”的方式进行亮相警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成隐患整改。
据悉,贴挂“黄牌”工作由区安委办牵头,根据各行业部门和镇街(园区)每月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重点地提出贴挂名单。每月,区安委办工作例会确定最终名单后,由区安委办发出挂牌督办通报,所在镇街(园区)负责贴挂“黄牌”。行业部门每周带领专家进行现场检验、指导服务,直至完成整改并确认闭环销号报区安委办同意后,再由所在镇街(园区)为企业“摘牌”。截至目前,该区被贴挂“黄牌”企业共13家,已全部顺利摘牌。
该区还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红白榜”考评通报实施细则》,将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作为“特殊条款”,纳入考评通报范畴,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绩效管理。根据该实施细则,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缓慢或治理效果较差的镇(街道)、园区和行业部门,视情予以发函提醒、通报批评、约谈告诫、公开曝光、会议检视;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清零销号的,扣减相应绩效分值,出现上述情况3次的,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先进”。